行政架構安排
為配合學校的發展,並有效地規劃各項工作,學校的行政架構,以四個委員會為骨幹,
由不同的中層人員統領和推行相關的事務。
1. 「學校管理及發展委員會」專責處理學校內務及外務行政事宜
2. 「學與教發展委員會」專責統籌學校課程發展、教師專業發展、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情況
3. 「校風與學生發展委員會」專責校風和培育學生品德、態度及潛能的發展
4. 「宗教事務委員會」專責宗教禮儀、活動及靈育及福傳的工作